夏季是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高發期,特別是農村集體聚餐單位,所采購的食品及其原料易腐敗變質,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

近日,魯山縣食藥監管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村集體聚餐專項整治活動,此次行動,旨在消除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保障群眾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行動中,縣食藥監局采取了三步走措施。

一是各所(分局)對本轄區內農村集體聚餐流動廚師和餐具、用具、容器出租戶進行全面摸底、登記、備案,實行農村集體聚餐事前報告制度,建立動態管理檔案。集體聚餐50人以上的,舉辦者要以書面、電話等形式向村委會報告,由村委會及時上報該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各基層食藥監所(分局)依據情況安排工作人員到聚餐現場進行指導和管理。
二是實行流動廚師持健康證上崗和備案制度。承辦農村集體聚餐的流動廚師經體檢合格,到當地食品藥品監管所登記后,方可承辦農村集體聚餐活動。

三是加強農村集體聚餐場所和飯店的監管。所有食品經營單位必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要求食品經營者必須做好索證索票、進貨臺賬登記、規范食品及其原料的儲存、餐飲具消毒、和食品留樣等工作。
截止目前,全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20余人次,檢查集體聚餐單位47家。其中無證單位9家,責令限期整改15家。
下階段,我局將進一步加大對無證的農村集體聚餐場所、飯店的整治力度。對限期內仍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飲單位,我局將依法予以取締,切實消除農村集體聚餐安全隱患,確保群眾集體聚餐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