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各級政府、老百姓十分關心和重視的問題。近期,魯山縣食藥監局針對農村集體聚餐人數多、風險大等特點,進一步對我縣農村集體聚餐單位進行規范。

各基層食藥監所(分局)按照縣局要求,層層摸底、落實責任,對各鄉(鎮)各村食品安全聯絡員和農村集體聚餐的廚師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明確了崗位職責,要求村級食品安全聯絡員和廚師配合做好轄區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工作和信息報送工作。5月4日,執法人員將縣局統一設計制作的第一批共120余塊《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監督公示欄》上門免費發放給農村集體聚餐單位,并張貼上墻。

在發放各項食品安全制度的同時,執法人員深入各類農村集體聚餐單位,積極向相關人員宣傳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對衛生條件、食品原料采購查驗、索證索票、廚師健康狀態等進行監督檢查,嚴禁采購過期變質和“三無”食品,嚴禁采購和使用亞硝酸鹽等行為。嚴格落實農村集體聚餐報告制度和食品留樣制度,對農村家庭自辦宴席(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聚餐行為,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協管員,深入村、戶調查了解農村集體聚餐自辦宴席實情,并提前3天進行申報。

通過近期我局對農村集體聚餐單位的監管,轉變了我縣農村集體聚餐無序無保障的舊局面,有效保障了我縣農村集體聚餐環節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