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中午,田雪麗等9名來自魯山縣的出租車司機頂著炎炎烈日來到平頂山衛東區人民法院,為該院行政庭張馮現法官送來一面標有“公正執法,公道人心”字樣的錦旗。
據了解,田雪麗等9人都是個體出租車司機,擁有魯山縣住建局辦理的城市出租車運營證,并通過培訓辦理了出租車駕駛員資格證,當地交警大隊、運管部門也為他們辦理了車牌及行車證。2015年2月份,魯山縣公交、出租車等城市客運行業管理職能由魯山縣住建部門劃轉魯山縣交通運輸局。2017年7月,田雪麗等9人所屬的匯源出租車公司通知所有車輛提供相關手續,由魯山縣交通運輸局換發城市出租車運營證。而田雪麗等人提交了相關手續后,魯山縣交通局在2017年10月給出書面答復:由于田雪麗等人的車輛在住建局移交該局的車輛檔案中沒有任何信息,在匯源公司提交辦理營運證的資料中也沒有車輛的信息,因而該局無法給予辦理。鑒于此,雙方產生了糾紛。
2018年3月份,平頂山市衛東區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做出判決:被告魯山縣運輸交通局于判決生效后兩個月內為田雪麗等9名當事人換發城市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于是,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