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社團管理,促進社團自身建設,確保社團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制定本細則,由校團委具體實施。
一、組織建設(40分)
1.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社團注冊登記表、社員名單及時上交;
2.組織機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健全;
3.指導老師加強對社團工作的指導,定期與社團溝通聯系,專門研究社團工作的方針與任務及時解決社團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按規定召開會員大會、主要負責人會等各項工作會議,按規定組織社團換屆工作;
5.重視社團骨干梯隊建設,積極開展內部培訓;
6.積極維護會員權益,采取措施傾聽會員意見和建議;
7.會員人數積分(0-50人 3分;51-100人 6分;101-150人 9分;151-200人 12分;大于200人 15分)每學期末進行社員人數統計,與學期初人數相比,增加15%以上加1分,增加30%以上加2分;比原人數少15%以上的扣1分,比原人數少30%以上的扣2分。
二、活動開展(40分)
1.每學期利用非教學時間開展3次以上社團活動,學生社團活動有詳細的活動總結、活動過程、工作方案等文字、圖片、視頻資料存檔;
2.積極對外開展與社團業務相關的活動,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超越本社團范圍的大型活動;
3.積極以社團為單位響應學校號召而組織的各項活動、賽事;
4.學生社團活動有特色,有創新,在學生中要有吸引力,社團活動注重培養社員相關素質和能力。
三、社團日常管理(20分)
1.協辦校級以上大型活動或提供節目,校級的每次加2分,縣級的每次加3分,市級每次加4分;
2.社團代表在比賽中獲獎,校級的每次加2分,縣級的每次加3分,市級每次加4分,省級的每次加5分,國家級的每次加6分;
3.社員在刊物、報紙、廣播站等媒體投稿并被錄用,校級每篇加1分,縣級每篇加2分,市級每篇加3分,省級每篇加4分,國家級每篇加5分;
4.充分利用網站、報刊、廣播、宣傳欄、噴繪、傳單等宣傳手段 ,宣傳社團形象和活動;
5.社團副部長或相當副部長以上干部出現違紀行為被學校通報,每人次扣1分;
6.未經學校同意收取社費的每次扣5分,社費管理不善,有亂開支,挪用,換屆時不轉交等行為的每次扣5分;
7.未根據實際工作表現推薦“優秀社團干部”的每次扣2分;
8.社團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5分。
學期末對社團考核總分進行排名,按照三星級20%、二星級30%、一星級50%的比例評選出校級一、二、三等獎優秀社團。